本报讯 国资委网站1月30日消息,为推动中央企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更好适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了《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现行制度的原则和框架下,集中解决了一批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
通知首次提出央企应当对资产评估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要求央企确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划分标准,对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通知明确了8类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确定了5类可以进行估值的情形。
通知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中的部分常见热点问题予以明确,包括多个国有股东发生同一经济行为时,如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估值;央企及其子企业的参股企业发生相关经济行为时,是否需要进行资产评估或估值;拟交易价格与评估结果存在差异时的管理要求等。
(李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