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近日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并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先后举办两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扎实推进与共建国家的合作交流,取得明显成效。
首先,合作伙伴不断拓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了关于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政府间协议,设立了中国信托基金向包括共建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深入推进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蒙俄、中非等小多边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与57个共建国家签署协议并建立知识产权双边合作关系。
第二,合作项目成果丰硕。积极推进与共建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政策沟通、人员培训、学位教育、审查服务、保护运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累计面向共建国家举办培训班50余次,培训了1200多名共建国家知识产权官员和从业人员。开展“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学位教育项目,累计录取230余名学员。先后派出29名专家,为共建国家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提供支持。
通过“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我国企业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中国发明专利可以在柬埔寨直接登记生效,老挝认可我国的发明专利审查结果。我国与俄罗斯、新加坡、波兰、埃及、沙特等17个“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开展了专利审查高速路合作。中泰地理标志互认互保项目稳步推进。据统计,2013—2023年,我国在共建国家的专利授权年均增长20.0%,其中数字核心技术产业发明专利、绿色低碳技术发明专利增速较快,有力促进了“一带一路”国家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发展。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今年9月联合中央宣传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会议将邀请60多个共建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代表来华参会。 (吴 明)